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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干部要当好“四员”
发表时间:【2020/10/11】    浏览次数:【1046】次     字体大小:【放大】 【正常】 【缩小 分享到:
201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、经验优势、威望优势,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。组织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、历史的眼光、辩证的思维,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,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,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,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;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、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、关心教育青少年、开展法制宣传、化解矛盾纠纷、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传播正能量。个人觉得离退休干部要当好“四员”,继续为人民群众和我们下一代当好表率。

一是站稳政治立场,当好“政治引领员”。《意见》明确要求,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,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、论坛、刊登、出版、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(任职)、继续从业、出国(境)审批、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。作为老干部要积极参加支部“三会一课”“主题党日”等活动,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,特别是政治修养,切实增强党员意识、政治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、大局意识。无论是闲聊还是玩微信朋友圈、贴吧、论坛等,都要传递我们党和国家的正能量,坚决不发表一些不利于内部团结、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内容,做到组织提倡的积极响应,组织反对的坚决抵制。

二是积极主动作为,当好“政策宣讲员”。《意见》要求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,应自觉加强党的方针政策、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的学习,并积极向广大群众宣讲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,做好群众思想工作。积极引导热心服务、组织能力强的老领导、老同志主动参与老年人的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工作,促进老干部工作朝“外部服务”“内部管理”双管齐下的方向发展。

三是坚持率先垂范,当好“民情信息员”。《意见》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、不能参加宗教活动,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。同时,发扬老干部“人老心不老,离岗不离心”的精神,老领导、老同志要发挥好余热,充分运用丰富的领导经验、实践经验和朴素求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,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关于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信息,为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,当好 “信息员”角色。

四是丰富业余生活,当好“民风传递员”。通过各种形式讲授革命传统、家风教育,积极宣传优秀家规典型案例,弘扬“吃苦在前,享乐在后”的优良家风,大力倡导“诚孝俭勤和”新民风。同时,要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,做好老中青“传帮带”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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